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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8浏览量:316

沪教委科〔2021〕21号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的重大战略决策,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本市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意见》,制定了《上海市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现予以印发,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 年 6 月 18 日

 

 

上海市加快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根据国家统筹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以下简称“双一流”)建设重大战略决策部署,按照《关于本市统筹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实施意见》(沪府发〔2018〕7 号),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本市“双一流”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按照国家“双一流”建设决策部署,坚持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为核心,以立德树人为根本,聚焦重点,深化改革,推动更多高校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国内一流前列,促进上海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成为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和文化传承的引领者,为服务国家新发展格局,助力上海强化“四大功能”,加快建设“五个中心”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坚持一流目标。扎根中国大地,汇聚创新资源,加强高校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全面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服务科技自立自强国家发展战略,培育国家战略科技力量。

坚持需求导向。以服务国家战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牵引,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主动作为,进一步优化学科和科研布局,完善大学创新体系,更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坚持特色发展。引导高校科学定位、聚焦重点、特色发展,以学科为基础,坚持任务驱动、问题导向,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增强学科特色优势。鼓励高校承担国家和区域重大战略任务,承担重大基地平台建设项目,不断提升创新策源能力。

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充分激发高校办学内生动力。扭转不科学的评价导向,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 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突出能力、质量、实效、贡献,营造潜心治学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目标

推动更多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前列,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学科布局更加优化,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把发展科技第一生产力、培养人才第一资源、增强创新第一动力更好结合起来,加快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撑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引导地方高校分类发展,在各自类别和领域追求卓越、争创一流。

到 2025 年,若干所高校进入世界一流行列,25 个左右的学科领域(方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或国内一流前列,更多地方高校和学科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行列,更多学科进入国内学科前10%,更多专业和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专业点和课程,在前沿科学领域取得重大原创性成果,助力关键核心技术取得重要进展,发挥高校在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中的主力军作用,形成统筹推进特色发展的良好格局,高等教育整体实力和创新策源能力显著提升,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构筑上海城市发展战略新优势上发挥更大作用。

——建立健全聚焦国际学术前沿的理学学科、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工学学科、护佑人民生命健康的生农医药学科、彰显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引领未来发展的交叉学科发展体系,重点支持一批学科冲击世界一流。

——建立健全瞄准前沿、前瞻布局、稳定支持的基础科学研究建设体系,营造潜心治学的环境氛围,着力选拔培养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大幅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建设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夯实基础。

——建立健全服务需求、协同发展、深度融合的高校创新策源体系,关键核心技术的攻关取得重要进展,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努力成为技术新发明和产业新方向的重要策源地。

——建立健全层次分明、协调发展、衔接有序的协同发展体系, 发挥在沪部属高校优势,推动更多地方高校在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上取得更大进展,带动提升地方高校整体质量和水平。

二、建设任务      

(一)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高校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扎根中国大地办一流大学,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提高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质量

坚持立德树人,围绕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加快提升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以学科建设为载体,推进课程体系改革、学生培养模式改革,深化科教融合、产教融合,强化科研育人,着力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超前布局关键核心领域人才培养,推动相关学科发展,为国家重大战略提供储备人才。

(三)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

引育并举,培养汇聚一批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和青年科技人才,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青年骨干人才培养,着力构建结构合理、衔接有序的人才梯队。继续深化人才聘用、评价和晋升制度改革,完善更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人事制度。继续完善对建设学科引进人才的落户、社会保障、医疗等方面的服务保障。

(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

把提升学科原始创新能力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努力实现更多原创性突破。推进基础学科全面、系统布局,鼓励高校加强“从 0 到 1”基础研究,勇于开辟新领域、提出新理论、发展新方法。加强应用学科支持力度,强化提升应用学科基础研究能力,为产业核心关键共性技术突破奠定重要基础。支持高校聚焦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创新发展,加快解决重大理论实践问题。推动学科交叉融合,鼓励高校打破现有学科边界,集聚优势资源形成关键领域先发优势。

(五)深化国际合作交流

支持高校主动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和规则的制定,以及国际、区域性重大科学计划和重大科学工程等。鼓励高校聚焦重要学科领域和创新关键环节与世界一流大学和学术机构实质性合作,以建设学科为载体,通过联合培养人才、共建实验室等方式完善多元化合作渠道,加快和扩大新时代高等教育对外开放。

(六)大力推进治理能力建设

进一步完善现代大学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破解高等教育治理架构、人事制度、人才培养机制、科研体制、资源约束等深层次矛盾。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改进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完善高校内部治理。

三、重点举措

(一)持续推进高峰高原学科建设计划

1.持续推进高峰学科建设,实施“攀峰”行动。遵循学科发展规律,在继续支持现有高峰学科建设的基础上,更加强化基础学科支撑作用,更加突出扶需扶优扶特扶新原则,适时进行动态调整,优化学科布局。在内涵建设上,强调领域(方向)上的一流和突破,每个学科聚焦若干重点领域,抢占未来发展制高点,着力解决重大理论实践问题。在建设机制上,创新学科组织模式,实施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

加强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等学科建设,探索前沿科学问题,瞄准未来可能产生变革性技术的基础科学领域,勇攀高峰,产出重大原创性成果。加强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公共卫生、中医药等事关人民生命健康相关学科建设,强化基础研究和临床研究,传承精华,守正创新,服务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建设中国特色新型智库, 彰显上海城市精神,增强上海文化软实力,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促进人类文明发展。加强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国家安全等新兴交叉领域学科建设,推动理工融合、文理贯通、医工结合,推动跨领域、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引领未来发展。

2.持续推进高原学科建设,实施“筑原”行动。拓展高原学科建设深度与广度,坚持聚焦重点,突出学科特色优势,引导高校找准学科发展关键点,避免同质化,抬高高原学科基础水平,自主建立支撑高峰发展的高原学科体系,推动培育学科高峰,带动学校整体发展。

以学科建设为基础,着力培育学科新的增长点,大力推动任务驱动下学科交叉融合和发展,强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加速技术研发和成果孵化转化,着力提高产学研服务能力和协同攻关能力,加强智库建设,为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

(二)持续推进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计划

1.推动学科建设发展。落实国家一流学科建设、上海高峰学科建设要求,聚焦重点优势学科,整合校内外各方资源,形成全方位的支撑体系。推动各学科协同发展,全面开展学校整体学科体系建设,自主布局高原学科建设,发挥优势学科引领作用,完善学科专业结构。培育新兴交叉学科,关注传统学科转型和战略新兴学科的发展,积极培育学科新的增长点。

2.加强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实施高等教育人才揽蓄行动,积极引进学科领军人才和青年骨干人才。深化创新团队建设,围绕重点学科或优势领域,进一步加大创新团队建设力度,支撑学科发展。健全高校教师全过程培养体系,继续实施高校本科教师教学激励计划、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推进高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校企双向交流机制,鼓励产业高层次人才进入高校任教。

3.提高创新人才培养质量。实施拔尖创新人才强基激励计划,建设一批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培养高地。启动重大关键技术领域博士生培养专项,聚焦若干关键领域核心技术,开展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产教融合创新平台、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人才联合培养基地等建设。实施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加强学位点专业培优,支持高校建设一流本科专业,建立人才培养联盟,健全导师培训体系。

4.促进高等教育对外开放提质增效。推进国际合作交流,深化与世界一流大学和研究机构战略合作,全面推进国际化人才培养、中外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国际联合科研等。推动高校走向世界,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科研和服务合作。加强国际组织建设,支持引进若干专业性国际组织和机构入驻,参与并扩大国际教育及其他专业领域公共产品供给。

5.优化高校制度建设和条件保障。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重点推进人事管理制度、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学科专业发展、协同创新机制以及教育国际化等方面改革创新。推进校园文化和基本条件建设,推进一流校园文化环境,推进数字学校和智慧校园建设,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完善高校内控机制,健全内部保障机制,发挥好高水平建设的政策效益。

三)全面推进高校创新策源能力提升计划

1.优化基础研究体系。充分发挥高校基础研究主力军、原始创新主战场和创新人才培养主阵地的重要作用。加强布局基础研究科研基地,紧密对接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面向基础前沿,在相关重点领域进行超前布局,鼓励和培育建设一批前沿科学研究基地,加强国际科技合作,组建水平一流、梯度合理的创新团队,凸显高校“灯塔”作用,打造未来创新长板。持续推进科研创新计划,支持高校围绕自然科学前沿基础研究领域和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重大理论问题开展前瞻性研究,发掘并支持一批优秀青年科学家勇闯“无人区”、挑战科学高峰。

2.完善协同创新体系。围绕国家发展需求和本市重点产业核心技术,推进高校与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创新,提升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的创新链条效能。强化校际协同,支持高校突破校际、学科壁垒,整合各类重大创新平台力量,通过重点科研任务和目标牵引建立协同机制,对标世界一流水准打造高校创新集团军。强化科教协同,支持高校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与科研院所开展合作,形成功能互补、良性互动的科教协同体,提高科学资源的配置效率,强化高校科技力量。强化校企协同,支持高校积极参与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高校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强产学研深度融合,在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方面取得重大进展。

3.健全技术转移体系。推动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提升专业化、职业化、国际化水平,健全高校知识产权全流程管理体系,提升高校专利运营能力和专利质量,建立高校科技成果发布制度。支持大学科技园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发挥高校主体支撑作用,做强其核心功能,支持大学科技园与高校技术转移机构的联动融通,推动更多的高校科技优势转化为先进生产力。

四、保障机制

(一)强化制度保障

健全协作推进制度,建立由市教委联合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完善成效评价制度,健全动态调整机制,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 引导高校和学科争创一流。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 加快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高校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引导高校更好地服务国家和区域发展重大战略需求。

(二)强化人才保障

完善高校人才管理机制,优化高校岗位设置管理,创造更有利于人才充分释放创新活力的环境。健全人才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完善以能力、实绩、贡献为主要标准的考核评价导向,形成覆盖高校教师入职、聘任、晋升、奖惩等全过程的分类考核评价体系。深化高校绩效工资制度改革,优化教师收入激励机制,完善高校社会服务收入用于人员激励机制。优化人才支持机制,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在住房、医疗、保险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形成引人聚才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投入保障

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深化部市共建合作机制,形成分类支持、多元投入格局。建立重大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机制,更加突出绩效导向,充分考虑办学质量和特色,充分激发高校争创一流、办出特色的动力和活力。优化教育经费管理,实施“双一流”建设经费全面绩效管理,统筹安排高校经常性经费和市级引导经费。完善高校内控制度,扩大高校综合预算试点范围,健全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预算拨款制度。